衢经信资源〔2013〕272号 | ||||||||||||||||||||||||||||||||||||||||||||||||||||||||||||||||||||||||||||||||||||||||||||||||||||||||||||||||||||||||||||||||||||||||||||||||||||||||||||||||||||||||||||||||
各县(市、区)经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单位)实施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技改项目。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我市2014年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现将有关推荐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含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项目。 (一)节能:主要包括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等节能项目,以及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节能项目。 (二)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包括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三废”回收利用、实现废旧工业产品再生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鼓励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工业节水领域包括高耗水行业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包括201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列入2014年清洁生产计划企业,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在建或将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节能降耗、减排、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节能降耗工作重点,优先推荐列入省万吨千家企业(单位)、工业循环经济“733”示范园区内企业及示范企业,鼓励推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二)推荐项目实施后须具有明显的节能、节水、拓展废弃资源利用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区域节能降耗的效果。 (三)推荐的重点项目一般应是2013年6月1日以来开始建设的在建项目,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时间原则上应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 (四)各地应将申报的重点项目计划作为2014年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切块资金安排和本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要求 (一)2014年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计划由各县(市、区)经信局汇总统一上报(绿色产业集聚区、巨化集团公司项目单独上报)(见附件1)。各县(市、区)经信局要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并认真把关审核。其中,绿色产业集聚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推荐项目不少于15个;柯城区、开化县推荐项目不少于10个;巨化集团公司推荐项目不少于5个。 (二)推荐的重点项目须填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等资料。 (三)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巨化集团公司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后于2014年1月25日前报我委。联系人:仇文生;联系电话:0570-8761737;邮箱54012115@qq.com。
附件: 1.2014年衢州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2.新建(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1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注:1、此表由各县(市、区)经信局、绿色产业集聚区汇总统一上报; 2、申报项目类别分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 3、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经济效益(注明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等)(100字数左右) 附件2 新建(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1、建成后达到目标栏填写应注明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电**万千瓦时,节水**万吨,利用废弃资源**万吨; 2、申报项目类别从节能、工业循环经济项目中选择。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 http://www.qzjxw.gov.cn/infoview.aspx?id=34417 |